5月20日,永康公布了3起近日破获的污染环境典型案例。永康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通力合作,5人被抓获归案。
3月15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在象珠镇竹川村某山坳堆有大量废电泳漆包装桶、废电泳漆渣。经称量,该废物共计4.50吨。4月29日,永康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2月25日晚,徐某同王某将自家五金制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灰等装入废桶,运送至竹川村山坳处倾倒。
4月8日,群众反映,象珠镇泉头村一露天空地上堆弃大量废桶,里面储存大量不明油状液体并散发出浓烈刺鼻的气味。执法人员对现场以及周边开展视频监控倒查,锁定嫌疑车辆,3小时内查清了废桶的源头。5月8日将徐某、李某抓获。经审查,徐某厂里生产后留下漆桶等废物,处理需花费一大笔费用,徐某便指使司机李某将危废物品倒在空地上。
2020年12月18日,永康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当地公安局、检察院等对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杜山头村周边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发现,陆某、江某在杜山头村双坑里租赁场地从事废旧机械生铁、废旧发动机等拆解工作,场地地面为泥土裸露,未做防渗漏措施,堆放和拆解过程中有废矿物油产生,部分废矿物油流入场外水渠。2021年5月7日,永康市公安局将陆某、江某抓获归案。
5月20日,永康市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说,涉案危险废物均暂存于永康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的仓库,处置费用将由涉案人员承担。
引以为戒!永康公布三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例,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