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有群众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自己所在居民区附近有电镀厂向外排放发黄的废水,气味刺鼻,污染了居民区附近环境。公安机关随后将犯罪嫌疑人严力科抓获,并查封了电镀厂。案件移交奎文区检察院后,承办干警发现,从2010年10月至案发,电镀厂负责人严力科先后购买了750公斤盐酸及大量重金属进行生产加工,并在工厂车间附近私挖了一个1立方米的渗坑,通过暗管向渗坑排放危险废水近500吨,盈利50余万元。距离电镀厂百米之遥便是居民区,废水从渗坑溢出后流向附近的居民区,给居民生活环境及地下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经鉴定,渗坑内及附近地表溢出的废水超过《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3倍以上,属于危险废物。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民行部门还针对电镀行业普遍存在加工点小而多、技术更新慢、环境防治投入不足、环境安全隐患大等诸多问题,向辖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电镀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电镀企业周边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进行检测,并对电镀厂排放的废水进行及时清理整治,避免对周围环境的继续污染。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环保局及时作出了回复,表示将全面加大排查力度和日常监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
就在不久前,该区环保局、公安机关,先后又查处2家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电镀窝点,企业负责人杜学忠、魏乐乐因利用暗管排放含酸及重金属的危险废物近300吨被该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