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济宁市高新区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人员对全区产生、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排查,严查涉废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区将140余家单位纳入危险废物信息大数据监管平台,严格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未完成联单填报的情况下不得转移危险废物。
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对未按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宣传和培训,召开工业企业和4S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现场会,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督导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危废库建设和标识牌设置。邀请专家对产废企业和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