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上海环境保护条例》已经通过决议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表示:目前,上海市的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固体废物的管理应当体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条例》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再利用,不能资源化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至此,危废处理的趋势已从处置向综合利用转变。
根据《条例》的描述,上海的处置能力已经饱和。因此,部分产废单位只能通过跨省转移的方式来寻找合适的利用处置企业。但是,运输在跨省转移的过程中仍是一个短板:时常会出现运输企业不规范的现象,大大增加了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根据现在对危废处置全过程的监管趋势来看,在不久的将来相信上海会增加对跨省转移运输的监管力度,请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