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1月20日上午,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废机油收购点、汽车修理厂等企业对象的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旨在通过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秩序。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摸清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链条上全部涉案企业和个人,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严惩重罚。
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全县进一步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合力,强化了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为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