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市环科院技术组跟随生态环境部第六包保组共同赴上海调研学习,交流两市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模式。10月初,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力量,组织各区负责排污许可工作的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技术人员和市区两级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计约200人,利用云视频形式参加2020年第四期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培训班。
本次集中培训,主要针对国家《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和2019年版排污许可名录。通过培训,有效宣贯了排污许可的重大意义和监管要求,增强了行政审批、环境管理和执法人员对于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认识,统一了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为下一步做好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和证后执法的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8月底天津全市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基础上,9月起,全市全面进入排污许可工作“回头看”阶段,通过深入查找问题,补缺遗漏、核实整改,不断强化工作质量,夯实排污许可改革成果。按照生态环境部《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9月已开启的“回头看”工作经验,天津已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津环环评〔2020〕88号),继续在2020年10月-11月深入开展排污许可全覆盖第三阶段“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要求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排污许可全覆盖,同时明确包括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各单位分工任务、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比例等细节。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编制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方案,研究建立环境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完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制度,不断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全市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已编制完成《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和2021年监管方案,提前谋划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任务,逐步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