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也即是新固废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固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9月开始投入木制品加工项目生产,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液、漆渣、废活性炭产生,危险废物仓库内存放着废包装桶,但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危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内存放的废包装桶也都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针对检查发现的该企业未对危废进行网上申报和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两个违法行为,如东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新固废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处以10-100万幅度范围内的罚款。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实施处罚,下达处罚告知,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整,合计24万元。


此案为新固废法施行以来,
如东依据新固废法查处的首例违法案件。
在此,如东生态环境局提醒各位企业家
和旧固废法相比,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除了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外,还普遍提高了固废管理不合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企业的违法成本将明显提高。就拿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来说,旧固废法最高只可以罚款10万元,但新固废法最高可以罚款100万元。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新固废法最高可罚至500万元。除了罚款额度的增加外,新固废法还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这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责任变化值得固废产生企业特别关注,需要企业时刻绷紧固废规范化管理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放松,否则,一旦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