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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一企业因未对危废进行申报和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两个违法行为被罚24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2  来源:如东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75
核心提示:9月1日,一企业因未对危废进行申报和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两个违法行为被罚24万!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为加强新固废法的宣传,如东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多次通过召开培训会、开展网站、电视等媒体宣传、发放新固废法宣传折页等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希望相关企业规范固废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但今天,也即是新固废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固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9月开始投入木制品加工项目生产,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液、漆渣、废活性炭产生,危险废物仓库内存放着废包装桶,但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危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内存放的废包装桶也都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针对检查发现的该企业未对危废进行网上申报和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两个违法行为,如东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新固废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处以10-100万幅度范围内的罚款。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实施处罚,下达处罚告知,分别处以罚款12万元整,合计24万元。

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相关环保资料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木制品项目正在生产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仓库内贮存的危废没有设置危废识别标志

执法人员查询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发现,该企业还未开通危险废物网上申报账户

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此案为新固废法施行以来,

如东依据新固废法查处的首例违法案件。

在此,如东生态环境局提醒各位企业家



和旧固废法相比,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除了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外,还普遍提高了固废管理不合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企业的违法成本将明显提高。就拿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来说,旧固废法最高只可以罚款10万元,但新固废法最高可以罚款100万元。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新固废法最高可罚至500万元。除了罚款额度的增加外,新固废法还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这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责任变化值得固废产生企业特别关注,需要企业时刻绷紧固废规范化管理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放松,否则,一旦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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