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环固(2019)121号)、《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环固(2019)128号)及《关于加强我市2020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津环固(2020)19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检查工作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局内同志共分为四组对宁河区170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环境监管工作。
检查内容
1、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检查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填报“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并重点对比辖区内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信息与实际产生、转移情况。
3、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危险废物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