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回转窑焚烧及等离子体协同灰渣处理系统(一期)》采用“回转窑+等离子”处理技术,项目选址在麻涌大步村海心沙岛,占地面积600亩,总投资40亿元,项目定位是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处置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年危废处置规模为41.61万吨(含150万只包装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处理75万吨/年。

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效果图
此前,该项目曾遭不少人的强烈反对,其中有环评师对该项目作了点评,详见:犇!环评师关于东莞海心沙31.58万吨危废项目的环评解读。环评师当时认为:
1、项目与地方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不满足《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 T176-2005)》的规定“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根据目前的两份规划,《麻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开的东莞土地利用总规划(2013),项目地土地性质是本农田保护区,侵占基本农田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项目环评中没有出示《东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环评》,项目立项依据不足。
3、项目选址在地表水功能区划二类区和洪涝区、潮汐区, 不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_GB 18484-2001》、《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 T176-2005》中的相关规定。
4、南城元岭监测子站大气环境质量多项指标超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由于,报告书并没有明确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不得审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风险评价中,环评仅对辅料进行分析,忽略堆存的大量危险废物便提出没有重大危险源的结论,与事实不符;遗漏了对多项重要风险情形的分析与预测。
6、土壤影响分析中,遗漏了重要特征污染物二恶英对土壤的影响和累积效应。
7、人群健康影响分析中,各环境敏感点成人和儿童每日通过呼吸道摄入的二噁英量的源强出处不明,存在前后矛盾。
8、地表水现状超标严重,没有提出解决方案;地下水,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多项指标距离五类水标准值甚远,不能描述为:优于五类水质。
9、非正常排放情形下的地下水影响预测,描述模糊。环评对非正常排放设置了两种情形,即乳化液/油水混合物和废酸渗漏程度分别为1%和100%。然而,环评仅进行了一组预测,且并没有明确是以上哪一种情形。
10、烟气非正常排放时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所选择的情形避重就轻。在四种情形中,环评避开了污染最大的情形“焚烧炉开停炉”,非正常排放时环境影响很小的结论不可信。
11、烟气非正常排放预测时,遗漏了多项焚烧厂特征因子,比如:二噁英、重金属(Hg、Cd、Pb、As)、PM10。
12、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性论证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仅含糊地说“根据技术资料可以达标”。
13、“项目是否有总量控制指标”描述含混。环评写到,根据各项措施环境质量可以达标,但质量达标与总量腾挪是完全不同的两项环境管理制度,因此环评需要准确描述:区域总量分配、使用和剩余情况以及具体如何调剂。
当时,该项目公示建设完成可处理29大类工业危险废物31.58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