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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照明用的废荧光灯管是否也可纳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官方这样回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1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269
核心提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回复工厂照明用的废荧光灯管是否也可纳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
       提问: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对未分类收集的“废荧光灯管”全部环节均为豁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那想请问对于一般工厂中照明用的同样家庭型的“废荧光灯管”如果未分类收集的话,是否也可认为属于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请领导多指点。
 
       答复:您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汞废荧光灯管豁免内容未包括“一般工厂”。不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且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其他光源,不建议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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