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泉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2016年以来,泉州市通过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投入1767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先后建设13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工业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从6万吨/年、10个大类提高到17万吨/年、40个大类,5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全部配套飞灰填埋场。特别是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创新建设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权招标引进两家民营企业联合建设,成为福建省首个危险废物处置领域PPP项目,也是首个BOOT(建设-拥有-运营维护-移交)项目;该项创新工作受到福建省效能办通报表扬,也获得“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典型案例”和 “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称号。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目前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重要工作。泉州市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环保日常监管体系,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经营单位和产废企业的规范化考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推行应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实现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等业务电子化,既方便企业办事也降低行政成本。泉州在福建省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A级;截止目前,泉州市在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注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202家,录入台账29287条,运行电子联单15498份,在线学习测试1956人次。
此外,泉州市组织开展了 “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和“清废行动2018”,组织固体废物存量清查、源头排查、能力调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泉州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109起,处罚金额410.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