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日下午,在控制现场情况后,东升公安分局将 3 名涉案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据悉,该回收点是由王某、舒某、王某三位负责人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下共同建设,非法收集全市各地废旧机油,并以收集—储存—转运—出厂的作业形式进行牟利。据东升分局裕安派出所所长马杰介绍,本次东升镇工业区查处的废弃物非法回收点,收集、处置废旧机油高达 30 吨,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此行为同时触犯了环境污染罪和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 严重污染环境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东升环保分局局长狄炜表示,此宗废油桶堆放、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件,重则直接污染土地,轻则属无手续违法行为,此次整治行动是经过东升环保分局与公安分局多方排查,锁定违法收集、储存废弃物目标。目前现场废弃物已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