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27日下午,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受理一起佳县环保局移送上高寨郑家后沟村被污染环境案件,由于案发现场位于郑家后沟村习家梁一个南北走向的大深山沟渠内,从源头公路排放点沿山渠流下渗漏全长约1.1公里,渠北侧紧靠神王路72公里+30米处,渠东、西均为土梁,渠南为田地。污染区域宽约1米,渗入土壤约50公分,且污染区域残留焦油还形成数个废油坑洼。

由于受地形、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限制,污染现场山大沟深,地形复杂危险,侦查人员无法确定被污染现场的全貌、具体污染程度以及沟渠内的情况等证据的搜集难以固定,现场勘查较为困难,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根据局主要领导县政协副主席、郭峰局长和分管局领导、党委委员胡亚飞关于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传统侦查手段的指示精神,迅速协调警务保障部门,想方设法从外面借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通过无人机上升到480米的垂直高度后对现场污染全貌进行航拍录像,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倾倒污油现场的结构布局,直观反映其污染概貌,在此基础上准确描绘该地点的实景地理方位图,为案件数量的认定、犯罪情节的轻重、案件事实的查明等提供了丰富的证据内容。

经查,嫌疑人34岁的吴堡县籍的男子任某某将其位于佳县王家砭工业园区榆林佳鑫化工有限公司自己厂区内的大量废焦油渣,用抽油泵抽入自己驾驶的油罐车内,开车到案发地点通过排油管道直接排放、倾倒在上高寨郑家后沟村习家梁的沟渠内后潜逃,所倒污油沿着沟渠流经玉米坝地农田约1500多米,农田受污染长度约200多米。经对现场污染土壤取样检测,初步认定所倾倒废机油渣为危险废物,且数量超过3吨以上,已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经审讯,嫌疑人任某某对其倾倒、排放废机油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华商报记者获悉,目前,任某某已被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