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废品回收站主要从事纸板、塑料瓶等常规生活垃圾的处置,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处置并无相关资质。
“我们查阅了该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该公司行为涉嫌无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案件已移交都江堰市环保局、胥家镇派出所。”督察人员解释。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申领经营许可证,遇到这种行为,我们环保督察组绝对‘逗硬’。”督察人员告诉记者,都江堰市环保局已对都江堰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胥家镇实新村第四回收站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收集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目前,都江堰市环保局已临时选址,对该厂擅自收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暂时储存,待转移至有资质的部门进行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