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玉溪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处共同联合查处玉溪市红塔区辖区内一起危险废物违法处置的重大污染环境事件,对非法倾倒野外的108.53吨含有FeCl2的酸性底泥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彻底消除了危险废物污染源,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从发展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网上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和联合多个部门合力监管三个方面,在提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同时,致力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许多危险废物具有双重性,也就是同一种物质在特定环境下是危险废物,而在另一条件下可能变成资源。为实现废物再利用,提高玉溪市废弃资源使用率,玉溪市积极发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例如在以生产黄磷为主的华宁盘溪工业园区,发展了华宁祥磷制品厂1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该企业再次利用周边黄磷厂的废料(泥磷),采用提纯工艺,将危险废物转变为精制黄磷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环保和经济‘双赢’的局面。”玉溪市环保局负责人说,目前玉溪市共有8户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单位。
为及时掌握玉溪全市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动态信息,玉溪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审批制度,环保、交通及公安部门联合把关,通过严格审查处置单位相关资质、规划转移路线、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方式全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事件。
“危险废物管理单靠环保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一定要多部门联动,从严监管。”玉溪市环保局负责人说,为逐步规范玉溪市危险废物管理市场,玉溪市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并联合公安、卫生、安监、药监等多个部门,合力打击非法收购、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
据悉,2016年,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联合玉溪市公安局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进行全面专项行动。行动中,共收缴0.1吨的农药、15吨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和30吨的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
下一步玉溪市环保局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尽快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合力做好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玉溪市环保局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优势,宣传危险废物管理理念,提高小型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事件,逐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同时树立标杆企业,促进企业内部学习,计划于2017年底前对玉溪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梳理,筛选一批标杆企业,激发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内部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