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德州市将进行清理整顿,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等将进行取缔。10月1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保护环境、消除环境隐患,我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6部门联合制定了《德州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监管合力。
加工洋垃圾将依法取缔
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引导再生利用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将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一个村不允许聚集五家再生利用行业企业
针对在一个工业园区或行政村内聚集5家(含)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内聚集10家(含)以上的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再生利用作坊和企业,将进行清理整顿。对行政村内或城乡结合部与居民区混杂的集散地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集散地,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对集散地内的非法加工利用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我市将规范引导一批再生利用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生资源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推动省内废物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鼓励合法合规再生利用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
本月起各县市区开始整顿
根据要求,本月起到11月份,各县市区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清理整顿行动。今后,环保和工商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证照手续不全等行为,将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开,开展联合惩戒。对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依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