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丰县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此次专项行动持续至年底。
此次专项行动对城乡接合部及市界、县界、镇界、村界等管理空白地区,以及可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河道、沟渠、废弃厂房等目标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黑窝点、黑作坊,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该县公安机关还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废酸、废碱、医疗废物、精(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此外,长丰县环保局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高发和群众举报线索集中区域周边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认真盘查带有危险化学品标识或者具备运输危险废物条件的车辆,查验运输手续及运出、接收单位,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有嫌疑的重点人员,在掌握其违法犯罪证据后,依法严肃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