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线上培训已顺利完成 | 第九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圆满成功 |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成都站——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完成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新闻动态 » 地方新闻 » 正文
 

山东轮胎企业因忽视危险废物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轮胎世界网  浏览次数:189
核心提示:不久前,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的山东远程轮胎有限公司,被相关政府部门处以两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原因是,该公司5万吨胎圈钢丝、3万吨钢丝帘线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不久前,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的山东远程轮胎有限公司,被相关政府部门处以两万元的行政罚款。

处罚原因是,该公司5万吨胎圈钢丝、3万吨钢丝帘线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一位业内人士向轮胎世界网透露,未按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是轮胎生产企业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

据悉,这类问题违反相关法律,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指的是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除此之外,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生产废物,也被称作危险废物。

此前,山东省多家轮胎企业因为相似问题被行政处罚。

2014年,青岛耐克森轮胎有限公司因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被青岛市环保局罚款1万元。

2015年12月,青岛耐克森橡胶有限公司因同样的原因被罚款1万元。

 
53.6K
 

 

 
最新图文
推荐信息资讯
点击排行

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无忧固废网 - 中国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Copyright 2017 51gufe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7037699号-1
顶部 帮助 微信二维码 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