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在日前开展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检查发现,兰州金浩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将废铝灰随意倒至垃圾场内造成污染。日前,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该公司刘某某依法逮捕。
大练兵期间,兰州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发现西固区新城镇新河村的兰州金浩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使用铝火法炼铝,生产产生的废铝灰随意倾倒于新河村盐沟垃圾场内。经对沟内废铝灰现场采样监测,浸出液氟化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中无机氟化物浓度限值(标准为100mg/L)。
2017年5月31日,兰州市环保局将此案移交兰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2017年6月2日兰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兰州金浩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刘某某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017年7月10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刘某某依法逮捕。